据云南省商务厅流通发展司透露,自2012年4月1日起,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开始在全国正式运行,调整典当行变更换证工作也随之进行,云南省审核典当企业的变更申请即日起同步开展。
据了解,商务部为扎实有序推进典当业监管工作,完善监管手段,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更好地为典当企业服务,自2012年4月1日起,拟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监管系统 。云南省商务厅为此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并督促辖区内所有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用监管系统开展业务,全面实现当票实时机打,及时、准确填报业务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当票管理,要求并督促辖区内所有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使用全国统一的当票及续当凭证格式,做好全国统一格式当票的监制、登记、发放和原当票收回核销工作,加强纸质当票和网上数据的核对。
为保证2012年行业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对于2012年1月1日之后使用监管系统的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要求并督促其在监管系统中补录2012年1月1日起的所有业务。
省商务厅要求各地典当监管人员尽快掌握监管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数据分析方法,充分利用系统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对典当企业全面实行当票实时机打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保证监管系统顺利运行。
据介绍,4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典当行变更换证流程,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典当企业通过监管系统直接提出变更申请;二是每年年初商务部按照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所需数量发放空白许可证备用。
根据新程序,每年末,典当企业需在监管系统中录入其经营许可证书正、副本流水号,系统自动进行证书信息核对。
各地典当企业需于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将全年典当经营许可证所需数量申请报云南省商务厅流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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