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阜新市日前相继出台了《阜新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和《阜新市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以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
管理细则规定,阜新市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实行限额管理,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原则上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接受的捐赠资金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不得跨市经营……一系列规矩,为阜新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悉,自2008年11月试点启动以来,截至目前,阜新市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0家,获省批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累计超过90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位。
推荐阅读:
一周要闻:小额信贷要闻集锦[2012.04.02-04.06]
小额信贷系列课程:
| 小额贷款培训近期课程 | |||
| 培训系列 | 课程名称 | 时间 | 地点 |
| 初级从业 | 2012年4月19至25日 | 昆明 | |
| 终极技术 | 小额贷款业务全流程风险防范与管理技术 | 2012年5月16至20日 | 重庆 |


字号:






